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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及观光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及观光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LITCCG-202311-02

2. 采购名称: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及观光车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 预算金额:165000元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1个包,采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及观光车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售价:

1. 获取方式

1.1网络报名获取:比选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至630547146@qq.com(邮箱)进行网络报名(发送邮箱时请在邮箱主题注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报名的项目名称)并获取比选文件;

1.2现场报名获取:比选申请人带报名资料原件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B507现场报名获取。

2.报名需提供资料:

2.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介绍信或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

2.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原件或扫描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3.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①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比选人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4. 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B507,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982741746。比选申请文件现场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时00分。

2. 比选申请文件邮寄递交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B507,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982741746。比选申请文件邮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时00分。

3. 对迟交的申请文件和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http://www.lztjs.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B611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82741746